什么地方设置消防灯光疏散指示
来源:重庆敏华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9/29 16:22:54
1.19层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应沿疏散走道设置轻型疏散指示标志,并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设置轻型“安全出口”标志;10-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宜沿疏散走道设置轻型疏散指示标志,并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设置轻型“安全出口”标志。
2.除不超过50辆车的车库和无车道、室内无人员停留的机械车库外,车库内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3.步行街两侧的店铺内外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4.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54m的居住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和甲、乙、丙类单层、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紧急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的墙上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过道的转角处,不应大于1.0m
5.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能保持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通道地面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标志或灯光存储疏散标志:
1)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铺;
4)歌舞娱乐及娱乐场所;
(五)1500座以上的电影院、剧场,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礼堂或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室、候车大厅和候机楼的公共区域。
6.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在疏散走廊和主要疏散通道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蓄光疏散标志时,只能作为蓄光疏散标志的补充:
(一)1500座以上的电影院、剧院,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000座以上的会堂或者礼堂,2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地铁站、火车站、长途客运站、航运码头、机场航站楼内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大厅、候船厅、候车大厅。
7.隧道、人行横道和行人疏散通道两侧应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高度不应大于1.5m
8.避难走道应设置消防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热线。
9.学校建筑的疏散走道和楼梯应配备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